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方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部署要求,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扎实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准确把握方向定位。着眼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空间枢纽作用、在推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绿色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努力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紧紧锚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南昌与周边市县协作更为紧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高,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形成,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全面推进重点任务。以科学分工、协同发展为导向,强化都市圈带动作用,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以提升互联互通效率为重点,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提高内联外达能力。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导向,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统领,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共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共同增进民生福祉。
《方案》中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重点内容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