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ivehouse.kcpc.com.cn 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广东省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
附件: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