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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全国各地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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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征求意见稿)

20211028日,广东省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意见。

《方案》要求: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指标,力争建成5万平方米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根据岭南气候特点。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和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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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18日,云南省住建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持续推动各类节能建筑发展。加快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组织开展温和地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基础理论、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研究,总结形成符合云南实际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项目开展建设试点。鼓励在农村开展适宜节能技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环境。

每年认定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等优秀工程,择优推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绿色建筑创新奖等。培育适用超低能耗建筑等领域发展的相关产业链;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课程,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相关内容。

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着力推动高等级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及乡土建筑、装配式建筑、装配化全装修建筑、太阳能一体化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建筑能效提升等重点推进州(市)和省级以上示范城镇、示范工程、产业基地(园区)以及技术研发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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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20211111日,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计划》提出:鼓励采用企业+研发+项目的模式,大力推动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应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实施能效提升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具有株洲特色的绿色建筑科技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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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02111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方案》要求: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制定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2.5亿平方米。实施国家核能供热商用示范工程,建设核能零碳供暖城市。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热替代,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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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202111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规划》提出: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优势。围绕冰雪装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临空经济和金融科技等具有先发优势的未来特色产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打造一批未来优势产业链。

未来产业技术重点攻关方向:2.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领域。突破密封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能源环境一体机等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全产业链配套能力和创新能力。巩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国内领先地位,以发展高性能门窗、环境一体机、保温系统、专用特种材料等核心部品为重点,完善优化集成系统技术,探索新型运维管理模式,构建集研发、制造、设计、施工、运维各环节的全流程服务和全产业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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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11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成都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要求: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高品质绿色建筑,鼓励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绿色建筑+健康设计,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选择适宜项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试点示范,总结实施经验,推广适宜绿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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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碑店 《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十条实施细则》

1118日,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鼓励、支持、引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全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细则指出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内企业协同发展。该市企业每年从市内产业链上游工业企业(企业间无控股、参股关系)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实际交易量300-1000万元(含)部分按1%奖励;1000-3000万元(含)部分按2%奖励;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3%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30%以上。
鼓励既有建筑,尤其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筑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落户该市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内承建国家级园区或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其中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产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支持产业创新平台。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生产企业自建或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除上级奖励或补助资金外,再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除上级奖励或补助资金外,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产业链企业。对市政府认定的生产类、会展类、研发类产业龙头企业取得的项目用地及配套用地,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失地农民保证金、失地农民风险金、征地补偿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府交纳的占补平衡费及其他应计提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
推动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打造中国绿建之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拓展应用领域。自202211日起,该市凡新建室内场馆、会展中心等密闭性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幼儿园、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医疗综合体等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密闭性空间部分,执行《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列入计划的2万平方米以下、达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部分可计入投资预算。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以政府名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完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配建要求,对单宗土地面积达到50亩以上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0%;明确非计容面积,对于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对其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非计容面积不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备案价格上浮,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房地产企业应持保定市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专家评审认定书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可在《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备案价格上浮比例30%基础上,再上浮15%;完善激励政策,放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限购、限价政策,满足本地、外地居民对品质建筑的需求;建筑确权面积计算,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计算、统计建筑面积时,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让利购房者,增强居民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接受度。
    将符合保障工程白名单条件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列入保障工程白名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部分建设工序)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和节能减排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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