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精读|国务院、广东、蒙古、北京、安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广东省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推动广东省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通知》提出“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力争建成100万平方米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根据岭南气候特点,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和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提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力争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或超过30%,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10月19日,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开幕。本次大会以“聚焦‘双碳’目标,探索绿色发展”为主题,邀请多方专家学者为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建言献策,助推绿色发展融入副中心城市基因。论坛上,北京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通州区委书记赵磊表示——“十四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将以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构建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系统,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城市副中心“双碳”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十四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将继续大力推行绿色建筑,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减排增效,新建民用建筑达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再新增100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2030年起,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按照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设。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部近零能耗建筑省级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