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ivehouse.kcpc.com.cn 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上海市住房城乡和建设管理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力推动市域空间格局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民心工程等重大战略,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超大城市建设和治理中国典范合作框架协议》年度工作,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更好建设人民城市和增进民生福祉,更好助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共同谱写新时代“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中,着力推动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新的更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起步,以振奋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实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一)聚焦一体化建设,全面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发展战略,以更大力度的城乡建设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发展定位,注重系统集成、标准引领,统筹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建设任务和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提升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城乡建设对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和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基础支撑作用。
一是抓统筹协调,高效率推进市重大工程建设。建设完善市重大工程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三个一”项目责任制,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等五大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重要领域项目协调,加快启动、全面推进,确保中共一大纪念馆等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完善立功竞赛活动和评比表彰流程,围绕质量优先和管理精细化探索,提高赛区管理考核水平。市重大工程继续保持一定建设强度,计划安排正式项目166个,其中计划新开工18项、在建128项、建成20项,预计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1730亿元。
二是抓系统集成,高标准统筹重点区域建设。按照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和新城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新城环境品质和新基建专项方案,推动开展“生态惠民、宜居安居、低碳绿色、智慧治理、韧性城市”五大方面具体行动,系统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5G新型基础设施等城市现代化要素融合建设,丰富区域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内涵。结合新城区位特点和发展阶段,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形成统一的项目储备库;围绕产业园区周边、轨道交通沿线加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力度。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临港新片区和外滩-北外滩-陆家嘴“黄金三角”等重点板块开发建设,凝聚和培育核心功能,全力打造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和世界一流的“城市会客厅”。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是抓突破攻坚,高水平推进若干重点建设任务。推动“一江一河”区域不断扩展滨水空间、持续提升空间品质、雕琢城市景观新地标,推进杨浦滨江大桥绿地、普陀岸线公园等公共空间建设,完成乌镇路桥改造、北外滩贯通和综合改造等品质提升工作,推进世界技能博物馆、华东政法校区等历史遗存改造及功能提升,打造更多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生活秀带”。启动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及杆箱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内环内主次干道、风貌道路、内外环间重要道路以及一江一河、五个新城、历史名镇等重要区域,全年完成整治道路不低于100公里。推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头合一、多井合一、多牌减量,创建无架空线全要素整治示范路段或片区,建立健全市政全要素管理机制。探索合杆设施共享模式,将综合杆设施系统打造成为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基座。加强涉农资源整合,深化银企合作和金融支持试点方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计划完成1.27万户以上农民签约;提升风貌水平,继续推进全过程设计评估。推进村内路桥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养机制,计划完成400公里严重破损道路、300座有安全隐患桥梁的改造。新启动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四是抓改革创新,深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行业转型升级。坚持世行测评项目改革目标不动摇,积极扩大改革惠及范围,促进本市建筑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项目全覆盖、业务全流程、数据全归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并上线接入90个事项,实体化运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持续扩大“一站式办理”改革受益面。引导改革举措优先惠及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产业类项目建设,让“特斯拉速度”成为常态化的“上海速度”。落实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改革相关举措,逐步构建各类工程造价数据库。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及城镇燃气技术标准体系等地方标准体系,有序推进上海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工作。制定出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在全市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和发展。全面实施BIM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BIM技术与城市智能化建设管理深度融合发展。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绿色建筑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和绿色生态城区的落地管控,推动新一轮绿色生态城区的梳理和规划建设,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完成建设部下达的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重点城市相关建设任务。促进装配式类型多样化,鼓励钢结构项目类型扩大覆盖面,支持与绿色智能建造技术融合,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抓机制完善,全面加强建筑行业监管。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将资质动态核查、业绩核查、企业信用等管理手段与纳入统计工作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上海建筑业2021年实现“保六争八”的年度增长目标。积极支持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建立覆盖行业内各类企业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大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招投标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和结果联动。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风险矩阵,分类实施综合竣工验收。建立健全施工图设计文件差别化管理模式,探索推进智能化审图。严格落实第五批建设工程材料禁限目录,加强不合格产品的联动查处,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建材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加强工地现场建筑用砂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探索推进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继续做好劳务用工管理和欠薪治理。
(二)聚焦品质化提升,全面完善市场和保障供应体系,以更加优质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助推城市高品质生活。坚持“一个定位、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四位一体”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基本框架,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和强化政府保障作用,注重需求侧管理,构建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多层次居住消费模式,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一是精准攻坚,加大力度推进旧区改造。锚定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的任务目标,按照旧区改造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和三年提速计划,安排改造计划7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4万户。深化完善旧改政策和相关机制,按照“区域平衡、动态平衡、长期平衡”做好旧改资金平衡,保障旧改资金需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推广旧改征收执行新机制,针对司法查封“毛地”地块处置、旧改基地收尾等难点持续突破攻坚。以“紧盯不放销存量、严格管理控增量”为工作目标,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居民在外过渡安置任务。以静安区零星旧改为试点,启动推进零星旧改专项工作,摸清底数、细化目标、分类施策,健全完善支持政策。
二是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继续突出“稳”字当头,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强化政策协同,深化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健全住房和金融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测预警和舆情引导,注重风险防范。
三是健全体系,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快构建参与主体多元、运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体系,完善从“一套房”、“一间房”到“一张床”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租赁住房布局,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发挥国有企业在租赁住房集中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压舱石作用,统筹落实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政策措施。重点围绕城市发展运行所需各类人才和基础公共服务人员需求,完善单位租赁房政策,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体系;加大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筹措供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覆盖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加大本市住房公积金对租赁市场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住房租赁平台对接本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计划全年租赁住房形成供应5.3万套(间,含公共租赁住房0.8万套)、4万张床位。
四是优化供应,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启动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调整。聚焦住房困难群众以及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各类青年人才,不断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适时开展户籍第九批次及非沪籍第三批次申请供应工作。完善利用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既有房源周转循环使用,进一步优化供后管理。加快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设、移交和开办使用,解决好入住居民“开门七件事”的生活需求。全年预计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300万平方米。此外,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五是精准提升,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和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工作。按照“整体性、系统性、宜居性、包容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着力对未修缮过的老旧小区开展全覆盖修缮,逐步对已修缮过的老旧小区和城市重要节点、重点建筑进行周期性修缮。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开展保留保护建筑修缮,强化资源整合利用力度,全年实施1000万平方米旧住房更新改造。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原则,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信用体系,提升加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向好、向快”发展,全年完成电梯加装不少于1000台。
六是精准补短,建设更高水平“美丽家园”。启动实施新一轮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住宅小区宜居安居品质。统筹推进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实施500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隐患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加快智慧物业应用场景建设,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事项纳入城市管理精细化平台,深化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和物业行业党建,加强住宅小区资金监管,完善物业价格信息发布和协商调价机制,实施物业服务多维度评价体系,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三)聚焦数字化转型,依托科技赋能提升“绣花”能力,以更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助推城市高效能治理。按照“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的发展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牢牢牵住“一网统管”这个牛鼻子,启动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让城市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
一是围绕“两网融合”,推动形成城市治理高效协同新格局。打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数据壁垒,创新业务信息流转,探索两网相互赋能。按照“两个免于提交”、“零跑动”、“一件事”等要求,推进行政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业务数据深化治理,实现更多事项的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无人干预办理”。着力实现治理要素“一张图”,以城市管理精细化平台升级迭代为抓手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转型。突出“管用”,强化指挥作战和监督管理等功能,建设以新基建、数据、系统三大基座为基础,线上“云、数、网、端”一体贯通、线下管理流程再造的城市管理精细化3.0版平台。加快城市空间、城市部件、城市运行等动态数据汇聚和BIM应用推广,探索依托CIM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结合50+N城市体检指标,推进城市生命体征监管分析系统建设。持续聚焦城市运行重点领域和高频多发的难题顽症,研发升级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管理闭环和业务协同。
二是围绕“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进一步推动城市风貌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建设100个“美丽街区”,持续放大“美丽街区”和高标准保洁区域建设的规模效应、示范效应、溢出效应。打造一批全要素市政市容景观建设和提升项目,突出加强中共一大会址周边、申字形骨架路网周边、黄浦江及苏州河两岸等重要路段、重要区域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以靓丽的市容市貌迎接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及第四届进博会、花博会等重大活动。开展无违建示范街镇创建,强化拆违日常监管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重点类型违法建筑数量逐期递减。打响世界城市日品牌,推动落实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上海指数、上海奖)工作方案,积极争取联合国人居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将上海打造成为世界城市日永久主场。
三是围绕“管执衔接”,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效能。开展街区环境、小区环境、建筑工地、一江一河等专项治理行动,高质量完成花博会、进博会执法保障任务。深化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发布街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实施意见。配合市人大修订城管执法条例,借助“多格合一”创新街镇综合执法勤务模式,将城管社区工作室延伸至楼宇,提升基层执法效能。深化长三角城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模式,破解跨区域城市管理难题。加强“智慧城管”建设,推广“非现场执法”,逐步实现城管执法数字化转型。
四是围绕绩效指引,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提升城市运行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城市维护管理融入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城市维护设施与管理信息“可视化”。研究落实“市属设施区监管、区属设施市监管、所有设施市民管”,进一步完善城维资金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城市维护经费使用的导向作用。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分级分类、分区域有梯度的标准体系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城市运行高效顺畅。
(四)聚焦安全发展,把维护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
作为重中之重,主动抵御化解各类风险。牢记“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围绕行业平安稳定,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智能化水平,持续做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行业生产运行安全工作。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率。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逐步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追溯体系和现场、市场联动惩戒机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深入完善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基坑工程论证、基坑工程监测等信息平台,持续引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文明施工等基础性工作,严格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推动危大工程隐患排查和防高坠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环节存在的违规作业安全隐患。
二是坚持多管齐下,全面强化城市运行风险管控。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应用场景创新升级,提升城市运行过程中的监测预警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施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突出全过程管理。按照“市负总责、各区抓落实”原则,强化条块联动,切实做好本市农村和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高空坠物、易积水小区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继续推进“1+6+5+16”海绵城市建设格局,系统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继续推动老旧居民住宅燃气立管改造和地下隐患管网改造,深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地下管线数据库。启动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修订,明确玻璃幕墙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启动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既有公共建筑抗震信息普查和加固方案研究。建立健全分层次、成体系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发挥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准备、战时指导救援的关键作用。结合城市管理精细化平台应用,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锤炼行业应急指挥救援能力。
(五)加强党的建设,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立足委局、面向系统、牵动行业、服务发展”的工作定位,坚持“整合融合”的工作方法,有力带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比学赶超”精神,为加快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行动上。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发扬“比学赶超”精神奋力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意见》,强化对标意识、比拼意识和协同意识,推动人民城市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加快落实。
二是全面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提升各类精品党课和平台载体,完善富有行业特色的党员教育体系,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擦亮党建创新品牌,深化推进“建设先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形成10个“建设先锋”子品牌、100个“建设先锋”创建单位,命名1000个“建设先锋”党组织示范点;打造更多政治功能强、行业特色足的组织生活开放点,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精心组织庆祝活动,举办面向全系统的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庆祝活动,深入开展成就宣传、理论宣传、典型宣传。
三是持续巩固深化整合融合“一盘棋”格局。探索完善党建引领重大任务协同落实机制,围绕加快推进“民心工程”,探索搭建党建引领下的部门共谋、单位共商、基层共治等平台;围绕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市区联手、资源统筹等机制。加快完善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推动各行业突出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着力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瓶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全面巩固党建引领系统单位整合融合机制,持续深化联组学习、联合培养、联动资源、联手攻坚等“整合融合”工作模式。
四是着力打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人才队伍。持续培养和使用优秀干部,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着眼事业发展需要,将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分析制度化、长效化。建立“赛马”机制,通过培训锻炼、重大任务执行、干部挂职等平台,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探索完善干部交流锻炼机制,落实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建设交通系统“五个一批”交流锻炼。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十四五”行业人才落地,用好用足高评委、科技委“两个平台”,为各类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从严从细制定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整治巡查,把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传导压实至“神经末梢”。以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建设为契机,深入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三个坚定不移”的指示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落实,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再发力,聚焦为基层减负增能再使劲,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
同时,聚焦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政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