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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颁布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康居认证中心  张小玲主任


2018年2月1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作用,同步协调立项、规划、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境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材料复检、过程监管、专项验收等闭合管理工作,确保被动房建设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支持包括:

1 给予用地支持。对按照被动房标准要求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2 在容积率上给予支持。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于采用被动房方式建设的项目,按其建设被动房的地上建筑面积9%给予奖励,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的不计入容积率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及城建配套费用。

3 优化办事流程。为被动房项目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对主动采用被动房方式建造的单体建筑,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和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动工(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被动房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可上浮30%。

4 给予差别热费(居民)和热力贴费(非居民)减免。支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作为被动房补充供热方式。不参加集中供热的免收差别费(居民)和热力贴费(非居民);参加集中供热的差别热费(居民)和热力贴费(非居民)按20%收取,用户实施计量收费。

5 给予财政补贴。对符合被动房节能标准的建筑项目,竣工后经专家评定,达到被动房建设标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2018-2019年开工建设(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2020年开工建设(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部分可计入投资预案。

相信该实施意见对石家庄市的被动房建设将推动石家庄市的被动房得到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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