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蔡伟光: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推动建筑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委会秘书长,牵头构建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库,每年发布《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
2021年12月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提出推动碳排放管理体系、 碳足迹、碳汇、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气候投融资等重点标准制定。为此, 本刊编辑鄂卫华对蔡伟光教授进行了专访,解答关于碳排放的有关热点问题。
Q:碳中和目标下,请您简单地介绍一下建筑行业目前 碳排放情况,会面临哪些重大挑战?实现碳中和的路径有哪些?
A:建筑碳排放通常指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这部分碳排放约21亿吨,占到全国碳排放总量大概在21%。建筑业碳排放一般指的就是建筑施工企业活动带来的排 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阶段,约1亿吨,占全国碳排 放总量大概是1%。另外,建筑行业还消费了大量建材, 由此带来的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约28亿吨,占全国碳 排放总量大概是28%。三项碳排放合并可称为建筑全过程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0%。建筑领域要实现双的目标主要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建筑能耗的刚性增长,随着城镇化推进和生活水平提高, 用能需求将持续增长,建筑能耗还将呈现刚性增长趋势;二是建筑碳减排的长尾效应,与工业部门不同,建筑部门很多小的减排机会分散在成千上万的单体建筑,小而 散的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实施难度大,收益有限,难以 通过商业化模式推动;三是碳锁定风险,与一般的工业产品不同,建筑产品使用寿命长达50~100年。如果新 建建筑能效水平低,那么这些建筑的劣质表现将持续影 响50年以上,将对碳排放形成锁定效应;四是路径依赖, 主要指的是北方地区以化石能源为主供暖方式存在显著的路径依赖,要实现低碳转型挑战巨大。实现碳中和的根本路径从原理上讲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需求的调控,包括建筑面积、人的用能行为等方面调控;二是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涉及到建筑本体的热工性能、建筑设备能效和建筑运行管理能效等;三是建筑用能结构的低碳化,涉及建筑用能结构的调整,如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减煤、建筑电气化等措施;四是建筑碳汇或固碳,如建筑绿化的碳汇,发展具有固碳效应的建材等。
Q:我国各省的建筑碳排放的现状是什么情况?发展的趋势如何?如何判断是否达峰?
A:分省建筑能耗与碳排放受气候区、经济发展程度、 能源禀赋等因素影响,差异性很大。我们发布的《2021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测算了分省建筑碳排 放,评估了分省建筑碳达峰形势,发现少数几个省份建筑碳排放已步入了达峰阶段,更多的省份还处于碳排放增长期。
如何认定为碳达峰,国际上一般看两个因素:一个是不是出现了峰值,但并不是意味着说只要出现峰值就认为已经达峰了。第二个看出现峰值以后5年内的变化趋势,如果呈现增加趋势,则可以判定为增长阶段;如果呈现波动趋势,则可判定为处于平台期;如果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则可以判定为已达峰。中央文件多次强调要全国统筹,不能一刀切式地减碳。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目标应充分考虑各个省未来需求增长、技术的进步等因素,不一定要都在2030年前达峰。
Q:建筑领域全过程碳排放超过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0%,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关键领域,但存在建筑排放数据量化不足,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该如何完善建筑领域的碳排放核算体系?
A: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的“双碳工作意见”和国务院“碳达峰行动方案” 提到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建筑碳排放核 算体系应包括建筑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其中,建筑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可以包括以下几个层级:一是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碳排放计算与计量标准;二是建筑和市政设施等项目层面碳排放核算标准;三是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组织层面碳排放核查、核算及报告标准;四是新城区建设等区域层面碳排放核算标准;五是城市及省级层面城乡建筑领域碳核 算标准。对于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在双碳背景下可以进一步完善:一是将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并入国家住户调查工作, 在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系统增加用电、用水、用气等数据 的采集;二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实 施公共建筑能耗抽样调查;三是加强与电力部门协同,引入电力大数据,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关于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建筑碳排放数据公开与共享制度,明确用能单位、能源供给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各方主体的数据公开或共享的责任和义务,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搭建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平台。通过数据公开与共享,将建筑部品部件碳排放因子、建筑工程项目碳排放披露数据、建筑与房地产企业碳披露数据、建筑能耗统计与监测数据等各类数据汇集在一起,让信息数据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才可能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分析,产生建筑节能与减排新的模式与机遇;三是研究开发建筑碳排放数据挖掘与分析工具。如依据国家标准,开发通用的建筑碳排放计算工具,集成相应的方法学和动态更新的排放因子库,以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提出的关于碳排放计算的强制要求。
Q:“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诞生。如何推动建筑领域碳交易?
A:关于建筑碳交易,我们在2014年承担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个相关课题的研究。碳交易体系包括两大类型,一是配额交易,属于强制性碳交易。目前首批纳入全国碳交易的只有电力行业;二是项目交易,属于自愿性碳交易,之前的CDM和我国的自愿式减排CCER都是基于项目开展交易。无论是哪种类型,在建筑部门实施都存在一定困难。首先,从当前情况看,建筑部门纳入全国强制配额交易 体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排除部分省市会实施建筑强制 性的碳交易。其次,对于项目型碳交易,建筑领域面临 的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前面说的长尾效应,每一个单体项 目能够实现的减排量非常有限。例如,一个大型公共建筑改造后年节电量10万kWh,10万度电大概也就50吨的碳减排量,按照当前碳价大约50元 /吨计算,碳收益也就2500元,远低于碳交易成本,如碳减排咨询 与核证等费用。所以对于建筑领域碳交易需要开发新的模式,要把众多项目打包起来,比如将整个城市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打包成一个项目分批实施,或者整个片区建筑安装太阳能光伏,这样实现的减排量可以满足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还有个思路是从企业视角开展碳交易, 比如单个酒店改造减排量有限,但把该企业旗下的连锁酒店打包在一起实施,减排量就大了。对于建筑碳交易,我们也可以转变观念,未必一定要卖减排量,也可以考虑通过购买减排量以获得其他方面的收益,比如对于某个建筑想要做到零碳,但是还有少量的碳排放,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购买碳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最终实现零碳。这属于碳抵消机制, 国际上零碳建筑相关标准都允许一定的碳抵消比例。这样就可以在绿色金融或政府零碳建筑补贴上获得收益,这个收益肯定比卖出碳减排量的获益大得多。
Q:部分地区推出个人碳账号,推行碳币、碳积分制度, 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A:这个叫碳普惠机制,其实也是一个促进低碳生活方式,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手段,能够让居民都参与进来。现在有很多省市在探索这种模式,比如广东省2022年4月发布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运用相关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机制,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促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碳汇的行 为。广州市在2016年就开展了碳普惠试点,开发了涵盖市民公共交通出行、低碳消费、节约能源、垃圾分类等20多种低碳生活场景减碳量量化方法,比如践行公交出行可获得碳币奖励,碳币可兑换来自碳普惠平台商家的礼品和优惠。也有部分银行开设个人碳账户,通过具有导向性的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市民绿色消费行为。当前碳普惠机制推广,需要开发更多的低碳生活场景减排量方法学,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采集相关数据和打通数据渠道,还需要设计合适的激励措施,引导更多的市民参与。
本文来源《建设科技》2022年3月06期